您的位置: 零点财经>股票术语>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知识:股权质押概括,股权质押的限制

股票质押知识:股权质押概括,股权质押的限制

2019-04-02 16:29:14  来源:股票质押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9分钟的时间

股票质押知识:股权质押概括,股权质押的限制

时间:2019-04-02 16:29:14  来源:股票质押

学会这个方法,抓10倍大牛股的概率提升10倍>>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这里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股权的所有人为出质人,既可能是债务人也可能是第三人;债权人为质权人,其“优先受偿”主要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变卖、拍卖出质股权后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偿所得价款的权利。

股权质押

由于在股权质押期间,除转让股权和收取红利受到一定限制外,出质人的其他股东权利基本不受影响。因此股权质押是担保人非常好的选择,在不具备其他形式担保条件时更是如此;如果出质的是挂牌上市的股票或者优质公司的股份,则债权人不必过于担心该股权的流动性。所以,尽管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但股权质押还是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股权质押涉及的主要问题,可归纳为:什么样的股权可以出质?股权质押如何设定?股权质押对各方的拘束力如何?股权出质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简言之,即股权质押的限制、股权质押的设定、股权质押的效力以及股权质权的实现等问题。

股权质押的限制

我国对股权质押的限制,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

直接限制即直接对质押的股权或者质押条件进行法律限制,如规定:

1)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管理层受让企业国有产权时,不得向包括标的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质押;

3)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且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不得用于买卖股票),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4)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押股权的,还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和备案,否则质押行为无效;

5)证券公司向商业银行股票质押贷款时,质押的股票不得是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或停牌、除牌的股票。

对股权质押的间接限制,主要表现为我国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因为股权质押的潜在后果,就是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可以折价或者拍卖或协议转让出质股权。我国担保法也明确限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是故,股权质押与股权转让两者密不可分,“依法可以转让”是股权质押的必要前提。但基于法人治理、国有资产保值、国家经济安全等考虑,我国公司法以及外商投资、证券监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对股权转让进行了诸多限制,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股权质押的后果。

如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记名股票转让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3)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并在该期限内的,不得转让其股份。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将该股份卖出。

5)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针对国有股权转让规定,国有股权转让需经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需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再如针对外商投资企业限定:

1)未经合营各方同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2)在不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投资者资格的要求及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的情况下,境内企业股东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股权;

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发起人股份的转让则还须在公司设立登记3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

4)如果股权转让导致中国自然人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则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不得将其股权转让给中国自然人;

5)向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A股,该外国投资者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且该投资者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

因此,要有效设定股权质押,各方就必须认真对待上述及类似有关股权质押与转让的法律限制。而由于股东可通过公司章程依法限制股权转让和股权质押,质押各方还必须同时审查公司章程。否则,整个担保方案可能因质押合同或股权出质的效力问题而功亏一篑。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移动平均线
股票知识
MACD
老丁说股
热点题材
KDJ指标
读懂上市公司
成交量
股票技术指标
股票大盘
分时图
股市名家
概念股
缠中说禅
强势股
波段操作
股票盘口
短线炒股
股票趋势
涨停板
股票投资
长线炒股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财务分析
炒股软件
上证早知道
经济学术语
期货
股票黑马
股票震荡市场
理财
炒股知识
散户炒股
外汇
炒股战术
港股
基金
黄金


















































































































































































































































































































































































































































































































































































































相关栏目推荐

市盈率换手率量比市净率高开低走集合竞价低开高走蓝筹股委比权证洗盘外盘红筹股股本大盘跳水道氏理论股票术语市销率资本市场一级市场ST股票填权止损绩优股法人股多头市场连续竞价股票突破骗线筹码盘整买壳上市溢价支撑线超跌反弹涨跌幅限制头寸融资融券破发套牢股利转增股价值投资左侧交易ROE放量沪港通股指期货杀跌基本面多头陷阱抄底分红派息老鼠仓配股逃顶股票摘牌卖空流通盘送红股竞买率股票仓位垃圾股摊薄限售股股东大会优先股券商股干股建仓股票高开指定交易摘星摘帽股票转增印花税吸筹尾盘收盘价破净率派现年线每股净资产开盘价金叉护盘换股比率股息股性每股收益白马股补跌猴市次贷危机股票跳空股票低开总手资产注入资产重组诱空预埋单现手无量涨停弱势股轻仓平准基金毛利率横盘股东权益比股改反抽打新股对敲大小非DIF存款准备金率本益比标准普尔指数通货膨胀崩盘超卖存款保证金率从紧货币政策成份股第三方存管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反转形态国家股股票面值含权股红利技术分析减仓空头陷阱流动比率牛皮市配售日线图十字星撤单次新股超跌筹码集中度定向增发大盘股ETF封闭式基金分拆发行价股权登记日获利盘流通股累积投票制牛市内盘OTC市场抢权QFII权重股认沽权证上升三角形踏空退市熊市原始股转配整体上市涨幅斩仓流通市值停盘头肩底W底形态行权价轧空中签率股权分置改革双针探底单阳不破成分股市价委托股票交易股息率股票估值股票除权股票回购墓碑线断头铡刀k线早晨之星股票杠杆股票质押开放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再贴现率基金单位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公开市场业务上影线保本基金存续期债券恒生指数沪深300指数资金仓位追涨股票冻结基金定投股票封板股票定投做市商撮合交易利息保障倍数公开竞价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6-2024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友链,商务链接,投稿,广告请联系qq:253161086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