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零点财经>庄家>看透股市庄家> 根据影响力和控制力来分析深入了解庄家把握大势

根据影响力和控制力来分析深入了解庄家把握大势

2017-08-25 10:05:51  来源:看透股市庄家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5分钟的时间

根据影响力和控制力来分析深入了解庄家把握大势

时间:2017-08-25 10:05:51  来源:看透股市庄家

学会这个方法,抓10倍大牛股的概率提升10倍>>

根据影响力和控制力来分析深入了解庄家把握大势

根据影响力和控制力,可把庄家分为个股庄家、板块庄家和大盘庄家。深入了解这三类庄家有利于把握大势。

1.个股庄家

我们平时所提到的庄家多是指个股庄家,这也是最常见的庄家。顾名思义,个股庄家只以某只股票作为炒作对象,用各种办法控制该股的价格升跌。由于庄家实力一般不够雄厚,而且发掘个股题材比发掘同类板块或大盘题材容易,所以炒个股盛行。

散户跟个股庄家的机会是最多的,投资者应研究图表,了解庄家进货时间、成本、数量等情况,预测庄家坐庄时间的长短以及可能炒作的幅度。如果是短庄,晚了就不要跟,是中线和长线庄家则要在入市之后密切关注其出货,以免错过获利时机。

2.大盘庄家

大盘庄家拥有巨额资金,一般为证券经营机构或兼营机构。如几家中央级、全国性的大型公司,都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下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大型国有企业出资组建的,拥有雄厚的实力,注册资本都有几亿元,实际营运资金来源更是充足。个别情况是拥有巨资的个人投资者联手炒作。

大盘庄家一般选择大盘指标股或龙头股,一来进出方便,二来可以调控大盘指数。其特点是进出量大且时间较长,吞吃的个股越多,仓位越重,则发动行情的力度也越大。大盘庄家进入股市,他们所推动的至少是一波中级行情。如果主力庄家炒作大盘股板块,吃进五成以上筹码,则定会有一波大行情;而如果主力庄家只吃进大盘股两成左右的筹码,则只能是一波中级行情。

3、板块庄家

板块庄家主要指那些把整个板块作为炒作对象,通过各种方法影响各个板块股价涨跌的庄家。经常以某一龙头股作为领涨股,同一板块其余个股随后呼应,即采取轮动(轮炒)的方式,整个板块全面启动之时,则往往是主要品种调整(减仓)之际。庄家炒作这类个股时,往往伴之以行业题材(或区域利好)的配合。利用题材和概念进行炒作,是板块庄家的惯用手法。炒作前看准某个题材,不断营造一种概念的气氛,然后动用资金炒作其中一只具有特点的股票,以拉动其他相关股票,造成大众投资者一种心理定势,形成齐涨齐跌的错觉,以吸引散户跟进。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移动平均线
股票知识
MACD
老丁说股
热点题材
KDJ指标
读懂上市公司
成交量
股票技术指标
股票大盘
分时图
股市名家
概念股
缠中说禅
强势股
波段操作
股票盘口
短线炒股
股票趋势
涨停板
股票投资
长线炒股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财务分析
炒股软件
上证早知道
经济学术语
期货
股票黑马
股票震荡市场
理财
炒股知识
散户炒股
外汇
炒股战术
港股
基金
黄金


















































































































































































































































































































































































































































































































































































































相关栏目推荐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6-2024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友链,商务链接,投稿,广告请联系qq:253161086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