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零点财经>股市名家>钮文新> 钮文新最新股市消息:莫让先驱变先烈——重温“10条规则”

钮文新最新股市消息:莫让先驱变先烈——重温“10条规则”

2020-11-04 17:35:37  来源:钮文新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7分钟的时间

钮文新最新股市消息:莫让先驱变先烈——重温“10条规则”

时间:2020-11-04 17:35:37  来源:钮文新

学会这个方法,抓10倍大牛股的概率提升10倍>>

尽管我们认为作为金融监管者需要不断认知新问题、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适应新时代,但互联网支撑下的所谓“金融创新”是不是就可以把“存贷业务”的杠杆率搞到20倍30倍,甚至100倍?这事儿没什么可以讨论的,不行、坚决不行。尤其是个别金融公司针对极低信用的“次级贷款”使用数十倍、上百倍杠杆把“次贷”规模搞到上千亿,而且未来还要继续使用高杠杆把“次级贷款”搞到几千亿、上万亿,那会导致怎样的后果?是否会给中国金融市场悬上一颗巨雷?时时刻刻威胁中国金融安全?

莫让先驱变先烈——重温“10条规则”

有人认为,创新与风险相伴,世界上不存在“无风险创新”。这话听起来没错,但关键是风险程度。一个实业公司创新,失败了公司破产,最多牵涉周边的一些债权债务,对社会而言,这样的风险每天都在发生,不会对整个社会构成严重威胁。但金融不一样,动辄就是数百、数千亿,甚至上万亿的资金问题,牵涉人群之大足以撼动社会稳定。所以,不管是哪个国家,也不管企业性质如何,只要你在动用杠杆从事资金融通——金融业务,那就必须纳入监管,必须服从监管,必须守法经营。

 不要说监管者被P2P吓倒,而对互联网金融谨慎过度。当年,P2P不都是在“互联网可以解决信用问题”的假设下忽悠起来的?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如果真有什么独门绝技可以切实解决征信和安全问题,那技术是否可以向监管者公开?在风险得到充分评估、控制充分到位的基础上,适当放大杠杆、小规模试验,逐步完善之后再加大规模。这恐怕才是金融创新的行进方式。

如果仅为一己私利,不惜将整个中国金融、经济体系安全防线打烂,那恐怕不是就不是什么创新的问题了,而是犯罪。

其实,早就有人针对互联网金融、甚至数字经济发展过程的安全问题提出过非常中肯的建议。比如著名的黄奇帆先生,三年前他就指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必然派生出“五全信息(指信息的全空域性、全流程性、全场景性、全解析性和全价值性)”,而且必然对传统产业构成颠覆性作用。

最近,黄奇帆先生将此在复旦大学讲课的内容汇编成书——《分析与思考》。阅读这本书可以发现,黄奇帆已将当年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遵从的10条规则,扩展为中国领导干部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10个问题。但我们认为,黄奇帆揭示的10个问题,依然且完全适用于当今互联网金融发展,应当成为其发展必须遵从的规则。

 具体的10大规则分别是:第一,对金融、公共服务、安全类的互联网平台公司要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监管;第二,落实反垄断法,尤其要防范市场份额的垄断程度达到整个国家80% 甚至90% 的企业;第三,限制互联网平台业务混杂交叉;第四,保障信息数据的产权;第五,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第六,确保各种认证技术和方法的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第七,凡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事,一定充分听证、逐渐展开;第八,互联网平台公司具有社会性公共服务的功能性后,一旦出事,后果严重;第九,防止互联网公司利用人性弱点设计产品;第十,规范和加强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税务征管。

金融公司就是金融公司,是金融公司就必须接受金融监管,把“挂羊头卖狗肉”当成创新无非是逃避监管而已。为什么要逃避监管?无非是要把杠杆搞得高高的——构建高风险下的暴利金融模式而已。2008年金融危机已经证明了这种“华尔街玩法”的惨败,难道还要让此悲剧在中国重演?

金融系统的任何平台既带公共服务性质、又带确保安全要求,所以黄奇帆提出的10条无非是依据常识、不管什么样的创新金融都必须普遍遵从的、最最基本的规则要求而已。比如,把前三项规则加总在一起,实际是说:但凡金融平台必须有足以覆盖风险的资本金充足率要求,必须有一套关乎经营安全的指标体系,包括必须严格控制杠杆比率,而这一切,没有强而有效的监管则无法实现;金融必须反垄断,这不只是反暴利,更是国家金融安全的必然要求,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构建更大的经济帝国、金融帝国,更加“大到不能倒”的帝国必将绑架政府行为,破坏社会公平,最终伤害百姓利益;必须限制单一互联网平台上各种业务混杂交叉,这样的交叉必定会将更大当量的金融风险更深地隐藏起来,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不定时核爆”。

黄奇帆指出的这些必须防范的问题现在是不是全都存在?是不是正在通过资本的扩张而疾速深化?所以,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对于监管者而言,已经刻不容缓。而那些总喜欢在“红线“上跳舞的挑战者也必须收敛,在自觉接受监管的基础上,为监管者提供足以做出正确判断的条件和时间,莫让先驱变先烈。

关键字: 股市
来源:钮文新 编辑:零点财经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移动平均线
股票知识
MACD
老丁说股
热点题材
KDJ指标
读懂上市公司
成交量
股票技术指标
股票大盘
分时图
股市名家
概念股
缠中说禅
强势股
波段操作
股票盘口
短线炒股
股票趋势
涨停板
股票投资
长线炒股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财务分析
炒股软件
上证早知道
经济学术语
期货
股票黑马
股票震荡市场
理财
炒股知识
散户炒股
外汇
炒股战术
港股
基金
黄金






















































































































































































































































































































































































































































































































































































































































相关栏目推荐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6-2024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友链,商务链接,投稿,广告请联系qq:253161086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